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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
发布日期:2017-09-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 办理部门: 烟草专卖局
办理窗口: 政务中心61号窗口 联系电话: 85313360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个人) 模板下载
8、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企业) 模板下载

申请材料: 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个人)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正副本(个人)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
7、对于实际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还应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人有效的房屋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
9、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
1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正副本(企业)
1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
14、对于实际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还应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人有效的房屋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8、17条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22条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步: 对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依法说明理由。
第三步: 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批并确定审批意见。
第四步: 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通知申请人到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决定书,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同时发放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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