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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死亡赔偿吗?赔多少钱?
发布日期:2017-08-17    作者:万林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逃逸如何赔偿? 受害人如何得到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14日0时左右,侯某驾驶粤AS910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AX07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南海区桂城海三路由南海大道往禅城方向行驶,行至南海区桂城海三路丽雅苑南门对开路段时,碰撞驾驶无号牌自行车自行摔倒后坐在机动车道内的蔡某,造成蔡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侯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随后,蔡某家侯某和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告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法院判决】
  1、死亡赔偿金:913365.35
  2、丧葬费:36329.5元  
3、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2000元 
  4处理事故人员交通费2000元 
  5、处理事故人员住宿费3000元
6理事故人员伙食费1000元 
7、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
合计:1012694.85
【律师解析】
   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只支付交强险,剩下金额由肇事者本人承担,这种情况因积极进行财产保全以及找对方家属协商促成调解,肇事逃逸肇事者家属为减轻刑事责任,一般会凑钱协商争取死者家属出具谅解书。这种调解要在刑事开庭前处理好,刑事判决后基本不能促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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