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
发布日期:2017-08-11    作者:赵双剑律师
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  当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时,对很多中小公司而言,破产倒闭就是最后的结果了。不管是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的,还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的,公司破产清算出来的财产,都需要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
  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公司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一般公司员工可以优先受偿,有剩余财产的,在按顺序受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A公司将公司一部小汽车抵押给B,当A公司破产时,B可以优先拍卖、变卖该小汽车受偿。也就是说,从这角度而言,公司破产财产最先受偿的人,是公司的抵押权人。
  当然了,对债权人而言,要是因公司破产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最好及时向专业公司法律师进行咨询,采取最合适的方案进行维权索偿。


本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