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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的初始登记?
发布日期:2017-07-24 作者:
110网律师
什么是商品房的初始登记?
一般来说,商品房要经过两次权属登记:一次初始登记,一次转移登记。初始登记不需要购房者的参与,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是商品房所有权和其他物权首次取得的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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