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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7-07-19    作者:110网律师
未经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吗?

  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两回事。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进而又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具体到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讲,《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所以说,我国法律、法规虽然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并没有规定这一合同须经登记才生效。因此,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本身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使未经登记,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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