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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存在家庭暴力?
发布日期:2017-07-12    作者:110网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 “实施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庭暴力。那么,该如何证明存在庭暴力呢?因为庭暴力常常发生在仅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场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证据,才能被法庭所采纳呢?
当事人在遭受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总之,证明庭暴力的存在,实质上是一个复原庭暴力原状的过程。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只要能证明存在庭暴力,只要举证合法,程序完备,都可以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存在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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