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家庭暴力,如何证明?
发布日期:2011-10-09    作者:林建新律师

家庭暴力,如何证明?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 发生在家庭成员中间,主要是夫妻之间,一方通过暴力、胁迫、侮辱或者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为。

【1】身体上的暴力。
【2】性暴力。
【3】精神暴力(冷暴力)。
【4】经济控制。
二、家庭暴力,如何举证?
●① 医院诊断证明:
——受伤须达到一定程度。

●② 证人证明/公安机关报警记录/居委会证明/物业管理部门证明:
——关于未成年人证言:(借鉴国外立法例)一般,2周岁以上的子女能准确表达的,可以认定其证据效力。

●③ 悔过保证书:
——加害人在施暴后往往为了不离婚会作出口头或者书面的悔过、保证,应妥善保管。

三、取证进行时:发生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 发生家庭暴力时,先把房门打开,让邻居听到(越遮掩,越猖狂);及时报110;及时到医院就诊;向单位或者妇联等部门反映。

四、离婚前提下,家庭暴力有什么代价?(打了,不白打)

●① 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多分)60%以上(加害方转移财产的,70%以上)

●②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受伤害程度☆加害方过错程度☆加害方支付能力等判定)

●③ 子女抚养:☆原则上,无过错方抚养☆考虑受害人的抚养能力☆征求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