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检 不准见[ ] 号
_______________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不批准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院印)第三联送达申请人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过程中,依法不批准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