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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2017-06-09    作者:张梅律师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有哪些情况对于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呢?过诉讼时效?材料不完整?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对工伤不予受理的情况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如下: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劳动者已经退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这一类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使用非法雇佣童工等严重问题。  
6.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调整,不能申请。  
7.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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