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发布日期:2017-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存储场地、拆解场地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
(三)具备大件拆解无污染切割设备,包括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具备机械、液压或气动拆解工具、拆解翻转平台,具备报废汽车破碎生产线,具备收尘设备及装置,拆解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
(四)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有雨水及污水环保处理设施;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设施;
(七)拆解场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或基地内建设;
(八)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九)符合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审批表;
(三)所在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书面请示;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五)各股东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八)经营场地房产证明或有效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九)拆解设备、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清单及资料复印件;
(十)环保部门出具的回收拆解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十一)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有效期内的防雷合格证;
(十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证书5人以上、汽车空调CFC-12制冷剂回收工培训合格证书3人以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证明;
(十四)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网上申报及递交纸质申报资料;
2、承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逐级呈报审批;
3、分管领导审批,签发批文;
4、厅办公室文印批文;
5、批文和《广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由厅收发室邮寄到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按“在线办事-办事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登录申报系统,
访问网址为://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未注册的需注册方可进行申报。
2、访问系统,进入“企业申报平台”,点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事流程。
3、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类别填报有关资料,申请人注意保存“申请号”。
4、点击完成,提交成功,等待受理审核,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递交纸质材料。
5、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方式告知需要一次补正的全部材料进行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6、我厅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办事结果。
7、申请人访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流程和结果查询。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60
承诺期限:60办事窗口
贸易管理处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9楼
联系电话:020-38819947(进口),38819826(出口),38819853(配额指标分配),38819858(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D出口,BRT石牌桥站。
公交45路、54路、11路、195路、245路、540路、545路;811路、813路、高峰快线2路、高峰快线30路体育东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