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发布日期:2017-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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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次数为 0
承诺期限
(工作日) 20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各地级以上市拍卖业年度发展计划由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发展的实际制定,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我厅备案。
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 符合各市拍卖业发展计划;
3. 母公司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且年审合格,最近2年连续盈利,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累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
所需材料
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事项需提交材料
1. 《拍卖企业分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申请表》(附件);
2. 股东会决议;
3. 母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母公司上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 母公司上2年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6. 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
7. 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8.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其中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变更的办理程序。
企业及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或办理变更手续,应当报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符合当地发展计划、申报材料齐全的企业报我厅。
我厅按照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许可决定,颁发或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变更和终止。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变更和终止,除按本通知规定事项外,还应按商务部修订后的《拍卖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规定办理。
各地级以上市拍卖业年度发展计划由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发展的实际制定,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我厅备案。
省商务厅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及递交纸质申报资料;
2、承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逐级呈报审批;
3、分管领导审批,签发批文;
4、厅办公室文印批文;
5、批文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厅收发室邮寄到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按“在线办事-办事指南
-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核准”登录申报系统,
访问网址为://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未注册的需注册方可进行申报。
2、访问系统,进入“企业申报平台”,点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事流程。
3、按照“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核准”类别填报有关资料,申请人注意保存“申请号”。
4、点击完成,提交成功,等待受理审核,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递交纸质材料。
5、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方式告知需要一次补正的全部材料进行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6、我厅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办事结果。
7、申请人访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流程和结果查询。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20
承诺期限:20办事窗口
无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拍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