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9C011-02 |
事项名称: |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设立审批(申领许可证)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许可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
乘车路线: | 运通103、运通105、16路、26路(原16路支)北方交大站下车即可 |
联系电话: | 82210798、82210797 |
监督电话: | 82210751 |
相关网址: | //www.bjwh.gov.cn |
备注: |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设立审批(申领许可证)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核<申领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于审定通过的,发放从事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3、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本市设立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的,参照本程序办理;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3、乘车路线:运通103、运通105、16路、26路(原16路支)北方交大站下 4、联系电话:82210798/82210797 5、监督电话:8221075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7、网址://www.bjwh.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