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离婚律师:复婚后如何快捷获取全部房产
诉讼离婚律师成功调解离婚 【玄武区第一次起诉1个月离婚】 开庭调解一次(一小时)
当庭制作离婚调解书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分居及多次家庭纠纷,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玄武区,故本案在玄武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孙金凤【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6年5月19日,结案时间2016年7月7日,历时一个月左右快速离婚。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余略。
3、本案调解书中唯一载明的房屋全部归我方所有,我方不支付对方折价款,剩余9万贷款我方偿还。
律师点评:
复婚即离婚后再次结婚,复婚后再离婚也就是一共离了两次婚。
作为女方离婚之前已经饱受痛苦,离婚之时还不能守护财产,这段婚姻付出的损失就太大了!
因此不论通过何种方式,都要为今天的生活争取最大的物质基础。
本案此次起诉只历尽一次开庭即成功调解离婚,但是不出意外的是被告一上来还是不同意离婚,通过庭审的质证和辩论,才慢慢的同意庄荣华律师的意见,进行系统的调解,实现女方房屋的要求。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庄荣华律师】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6)苏X民初X号
原告A,女,汉族,无业,住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无业,住南京市秦淮区。
案由:离婚纠纷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6年登记结婚,1999年生育儿子C,2008年在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协议离婚,2014年在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6年5月1 9日,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于2016年7月7日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生子C随被告B共同生活,原告于2016年7月起,每月给付C抚养费500元,至其18周岁时止。
三、2010年7月28日登记在原告A、被告B名下的位于浦口区室房地产归原告A所有,自2016年7月起该房屋剩余贷款及利息由原告A负责偿还;被告B自该房屋贷款及利息还清之日起3 0日内协助原告A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
四、原告A于2016年7月25日之前搬出佛心桥室,并将黄金项链一根、男式黄金戒指一枚交还被告B。
五、各人衣物归各人。
六、本案案件受理费374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1871元,由原告A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七月七日
人生不能靠心情活着,而要靠心态去生活。心情像六月的天气,阴晴不定。一个人的生活如果要依赖于心情,他一定也是善变的,他的人生会像断了线的风筝,随风摇摆,无法自拔。生活的强者,会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让心情时常保持积极向上,充满阳光。被心情左右的人常迷茫,左右心态的人常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