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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债务的正确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6-02    作者:李丹律师
在夫妻生活其间,难免会因为生活或工作的需要在手头不方便的时候向他人借钱。而能够借钱的人只能是各自一方的亲朋好友,尤其是各自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这些人在借给钱的时候往往由于是直系亲属而不要求打条,或留下其他证据。同时即使有条,由于是直系亲属,一旦对方不认可,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法院往往对此不与认定。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无论是借钱一方还是出借一方都会非常的不理解,甚至会出现激烈情绪。因此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使夫妻在离婚时债务的分担问题能够较为公平的得到处理,本人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在向他人借钱时,最好给出借者打欠条,而且夫妻双方都要在欠条上签字(无论对方是否要求写欠条,也无论借钱的人与夫妻二人有什么样的关系)。
2,如果出借人坚决不用打条,那么就必须要有其他证据辅助(如人证,录音、录像等)
3,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只要自己没有在欠条上签字,该欠款就属于对方个人所欠,与己无关。
4,夫妻一方因办公司,或者其他经营活动需要借款时,应当双方协商,至少要征求对方意见,而且要留下相关证据。
5,无论夫妻哪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定要真正搞清楚该笔借款的实际用途。切切不能“一问即可”。
6,夫妻任何一方都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可片面追求安逸。要坚决避免这样的话留在嘴边:“我那口子,什么都不用我管,里里外外他(她)都是一把手,我竟去省心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将来就可能会出现可悲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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