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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么分?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万方亮律师
在现如今房价高涨的形势下,买房早已成为两代人的事情,那么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对此涉及的几种分割情况这里进行简要分析。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如若没有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等份共有。
(二)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由于是婚前购房,不应当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整体赠与,而应当视为是分别对各自子女一方的单独赠与,因此,若无约定,房产应视为夫妻二人按份共有。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若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当视为被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若一方父母于婚前仅就房产的首付款出资,贷款由夫妻婚后偿还,那么离婚时通常情况下房屋由登记方所有,并且由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对于婚内夫妻另一方的还贷部分以及因房价上涨其所还贷款的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屋的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
此种情况下如若无其他约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购房父母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配偶一方所有。
(五)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房产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六)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由于此种情况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因此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若无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明确得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产为被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八)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
此种情况下如若无其他约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购房父母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配偶一方所有。
(九)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此种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有明确规定:“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领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是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对近期的房产纠纷案件进行的分析,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房地产纠纷业务近十年,希望能为您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父母给出资购买的的房子方面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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