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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婚龄结婚 婚姻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6-11-17    作者:孙超律师
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如果双方结婚时均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两人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关系准确来讲是同居而非夫妻。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登记后,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所以如果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的是单纯解除两人之间的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处理的。
  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才属于法院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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