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肺癌被当肺结核拖到晚期 诉医院获赔7万
近期,巢湖市的一位农民将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下称安医大巢湖医院)告上法庭,因为该院对病情的漏诊,可能导致他少活三五年。这次漏诊发生在2014年,当时,身体不适的沈师傅去安医大巢湖医院看病,被诊断为肺结核,之后,沈师傅还是一直不舒服,过了一年多,沈师傅再次检查,才被确定为肺癌晚期。
[事件]肺结核变成肺癌晚期
沈师傅今年60多岁。2014年3月28日,他因身体不适,到安医大巢湖医院看病,做了X线检查后,发现有个黑点。随后他按照医生要求做了CT,医生看了结果后,说是肺结核。
后来,沈师傅因身体不适,又多次前往安医大巢湖医院门诊检查、治疗,但一直到2015年6月5日,医生才又让他复查CT,后确诊为肺癌晚期。
沈师傅认为,在长达一年多门诊期间,医务人员始终未考虑癌变可能,没有再进行肺部的CT检查,以致漏诊,致使发现时,其肺癌已发展至晚期,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如果能早发现早治疗,生存率可能会多延长3-5年。”沈师傅说。
鉴定认为医院方漏诊
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后经巢湖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委托安徽某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2015年8月24日,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安医大巢湖医院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2014年3月28日的CT片审查不细致,又未及时要求复查,后期的多次门诊治疗上对既往病史的不重视导致肺癌漏诊的过失,使患者丧失生存延长的机会。院方漏诊过失,导致肺癌晚期时才被发现,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负主要责任,参与度为70%。
为可能少活几年索赔
沈师傅认为,安医大巢湖医院作为三甲医院,在给他治疗过程中,未能提供应有的医疗服务,对他的肺癌漏诊,致使发现时,肺癌已发展至晚期,使得他的生存率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