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30日,而从业人员则为1年
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认定申请,有利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便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搜集与分析有关证据,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及时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申请是从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个别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权利的漠视而被剥夺,《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
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对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