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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被逮捕、劳教、少教人员的户口?
发布日期:2009-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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