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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的劳动纠纷案例
发布日期:2016-08-16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郑某进入公司工作后,岗位为销售经理,工资为月薪制,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加现金发放。郑某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公司没有与郑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无故拖欠并扣发了郑某的工资。郑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难点:没有客观证据证明郑某工资的现金金额及我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客观原因。    律师介入:告知劳动者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牌、银行流水清单、外出审批单等等。协助劳动者整理证据,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庭审过程中积极维护郑某的合法权益,对于对方的意见予以有力驳斥。    诉讼结果: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得细致,证据收集比较充分,仲裁委支持我方的大部分仲裁请求。到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冻结公司账户后,公司方主动与劳动者联系赔偿事宜。最后劳动者顺利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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