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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就应该被判刑吗?
发布日期:2008-12-28    作者:陈剑峰律师
“抢劫”就应该被判刑吗?
                                       ——我对轰动京城的付达信抢劫案的法律思考
 
 
案情介绍:
    据北京法制晚报2008年12月21日报道:北京一名69岁老人靠补助金度日,自称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为了“不愁吃穿”在北京站持刀抢劫,终于进了看守所: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 
69岁的付达信在北京站广场持刀连抢两名旅客。 与其他抢劫犯不同的是,他抢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抢者喊叫,以便引警察来抓。 接受审讯时,付达信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重些;当法官宣布因犯抢劫罪付达信被判决2年有期徒刑时,他竟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审审。 
    一、第一次抢钱: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 
  2008年9月8日下午1点40分,北京站广场人流熙攘,在售票处前20多人正排队买票。 
  一名中年妇女右手拿着200元钱,眼睛盯着售票窗口一步步往前移动着。突然,该中年妇女的右手被人往后重重抻了一下,200元钱变成了100元。 
  该妇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老头站在她的身后,手里攥着缺了一个角的百元钞票。 
  这名老头个子不高,穿一件咖啡色的外套,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与别的抢劫犯不同,这名老头抢完钱也不跑,反而笑着看着她,好像在等什么。 
  “神经病!”中年妇女认为碰上了病人,原本想抢回钱,但看看老头手里的刀,自认倒霉嘟囔着转身继续排队。 
  “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我当时这个气啊,想她怎么不喊啊,如果一喊,警察来了不就行了吗。”事后,付达信对记者说。 
  二、第二次抢包:听到喊声,老头并没有跑 
  看见那名妇女没理他,老头转身向西走了。在北京站广场西侧的花坛边,老头看见了阿芳。 
  9月8日,某大学学生阿芳准备乘车回烟台。下午2点,阿芳从地铁站出来,往火车站进站大厅走。 
  就在阿芳走到花坛附近时,身后突然传来“把包给我”的喊声。以为是在喊别人,阿芳没有理睬,而是继续往前走。 
  “把包给我!”这时又传来第二次喊声,同时阿芳背在后边的双肩背包被拉得滑落在手臂上。 
  转过头来,阿芳看见了一个老头。“他太老了,我以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阿芳后来在做笔录时说。 
  阿芳抓着自己的包不放,老头也使劲往怀里拉。两人争抢着,渐渐地老头落了下风。 
  三、受审特配合: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得严重些 
  经物价部门鉴定,仅阿芳被抢的一个挎包就价值几千元,包里还有其他物品,被抢物品共价值9000多元。 
  “我没见过这么配合的罪犯。”负责审问的公安段民警说。 
  被抓的老头叫付达信,他要求办案民警把自己的罪行写得严重些,“希望能够多判几年”。 
  通过付达信的叙述,民警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付达信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是个老老实实的农民。兄弟姊妹4个,他排行老四。 
  付达信在村里同龄人中算是个“秀才”。1957年高小毕业后,他考上了县里的林业中学,当时这个学校是免费的,上午读书,下午劳动。但是只上了一年,学校停办了,付达信回到了村里。当时正好赶上招工,可是付达信的户口还在学校没有转回来,于是错过了招工,最后只好在家务农。 
  付达信5岁时父亲去世,后来母亲也去世了。由于家里生活比较困难,付达信一辈子没有结婚。付达信大哥在江西,姐姐嫁到了广西,只有二哥跟他同村务农,现在已经80多岁了,日子过得也非常艰难。 
  付达信自母亲去世后,一个人住在租住屋里,近年因为年岁大了,干不动田里的活,因此将村里分给他的地退了回去。 
  从此,付达信走上了“食不果腹”的艰难道路。 
  四、生活靠补助:自称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 
  据了解,为了养活自己,付达信批发烤烟丝和小鱼虾进行加工后再出售,每天可以挣两三元钱。 
  原先付达信家还通电,后来村里给各家安装了电表,而付达信拿不出600元装电表的钱,因此至今他家再没有通电,晚上黑乎乎的,没有急事根本不点蜡烛。 
  “那东西太贵,比吃饭还贵。”付达信说。 
  由于生活太艰难,2003年付达信找到县民政局反映情况,才知道村里给每个五保户补助。从2003年起,他领到了一年300元的补助,到2007年涨到了600元。 
  付达信说,一年600元平均下来一天也就1.6元,根本不够生活的。“我们这里买一个鸡蛋就要8角钱,米1.5元一斤,肉13元一斤。” 
  前两年付达信身体还好,可以干些活,收入刚刚够养活自己。但这两年他得了病,再加上岁数大了,挣的钱很少,主要靠村里发放的补助金过日子。“我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了。”付达信说。 
  五、抢劫被判刑:希望后半辈子不用愁吃穿了 
  今年8月份,付达信在同乡的带领下,去了广西柳州收废品。 
  由于人生地不熟的,一连3天,付达信竟没有收上来一点废品。再加上他年龄太大,每天骑着小三轮车转一天,身体有点吃不消。 
  坐吃山空的3天,付达信非常沮丧。于是他决定上北京反映情况。 
  从广西开始,付达信一路上捡破烂,卖钱后再坐火车,就这样一路捡拾着破烂到达了北京。 
  来京后,付达信决定抢劫进监狱,一是希望自己的后半辈子不用愁吃穿了,不用为生计奔波了;二来也希望借助警察将他的情况向上面反映一下。 
  于是经过准备,9月8日,付达信在北京站实施了抢劫并被抓获。 
  9月18日,付达信被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4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六、住进看守所:每次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 
  付达信说,自己被抓后生活一下子好了起来,每天一日三餐能吃饱了,而且吃到了两年以来的第一顿肉。 
  同监室的人都笑话付达信,因为他总是想吃东西,而且每次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很珍惜的样子。 
  知道付达信有好胃口,因此同监室的人有时嫌饭不好吃,或者吃不了的都给他了。 
  过了一段时间,付达信的脸色红润了起来。 
  生活有了规律,不用每天出去奔波,“我很知足,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长一些。”付达信对记者说。 
  付达信称,当时他将肉含在嘴里一点点地嚼,让整个口腔里充满了肉的味道,一个劲地吧唧嘴让同监室的犯人笑话了半天。 
  “我在这里生活挺好的,3个多月已经胖了10斤。”付达信对记者说道。
七、等待进监狱:知道不应该给政府添麻烦
  据付达信说,当听到法官判自己2年有期徒刑,他非常不满。
  付达信说已经在看守所里咨询过其他犯人,人家说按照他抢劫物品的价值,再加上是持刀抢劫,最少也应该判5年的刑。
  法院认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付达信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依法对其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目前,已经过了上诉期,付达信没有提起上诉。他在等待着前往监狱开始他“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判太轻,过2年出去还是不能养活自己怎么办?”付达信接受采访时称,他到时候将认真考虑考虑,“实在不行就再抢劫,然后回监狱里养老”。
  付达信说,他知道这样不好,应该靠劳动养活自己,不应该给政府添麻烦,但是他实在是老了,干不动了。
   
   关于本案的法律思考:
一、   付达信抢劫究竟该不该被判刑?
虽然付达信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刑2年,但我始终认为付达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
由如下:
1、 从刑法理论上来说,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实施抢劫的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本案中付达信的目的是为了进监狱过吃穿不愁的日子,他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通过假“抢劫”做为进监狱谋生的一种手段。
   2、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付达信通过假“抢劫”的手段以达到进监狱活命的目的,其主观上恶性极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应当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二、   付达信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吃饭问题,是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生存权,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付达信年近古稀,
实在是老了,干不动了。怎么办?把他关进监狱,管吃管住,这也是在花纳税人的钱。同样是在花纳税人的钱,还不如把他送进“托老所”、“敬老院”,国家解决他的吃穿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现在正在走向富强,应当加快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解决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这样,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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