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案例
近日,本律师团队办理的张X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取得阶段性胜利,经过本团队成员的连夜突击工作,当事人张XX等四人在刑事拘留30天后被取保候审,不需要再承受羁押之苦。
2016年7月3日,本律师接到当事人张XX家属委托,据家属反映,张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6月6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于本案羁押时间已达28天,即将逼近刑事拘留期限30天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本团队立刻前往东莞第二看守所进行会见。在会见时,我们充分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对案件处理及具体情节均进行分析讲解,并转达了家属的思念之情。会见后,我们团队连夜进行讨论。经研究发现,本案当事人无论是犯罪主观方面,还是犯罪客观方面均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现阶段暂无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故意伤害行为。我们根据研究意见书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协助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达成谅解,取得谅解书。2016年7月5日,我们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7月6日,公安机关对我方四位当事人均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至此,本团队的工作意见成功取得了公安机关的认可,也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肯定,为当事人解除被羁押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