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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方违约怎么办?依法维权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6-04-08    作者:刘银律师
 
房价的飙升导致卖方违约的案件呈高发趋势。作为守约方的买方是否主动出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映的的不仅仅是个人权利的保护问题,更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精神。
相当一部分买家,在出现卖方因房价上涨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选择的不是积极维权,而是知难而退,或赔偿几万定金而解除合同,或者赔偿几万元的违约金而放弃维权。甚至有的买家仅仅被退还定金而放弃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和有约必履行的诚信精神。既然签订了合同,除非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履行不能的情况,作为守约方有选择如何处理,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本律师代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须具有不可或缺的诉讼经验。在接到委托人委托后,要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充分组织搜集证据,从全局上策划和把握案件进程,利用己方的有力证据和对方证据中的漏洞和弱点获取己方有利的态势,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利益。
如卖方王某与买方郑某房屋买卖纠纷案。卖方王某因为房屋价格上涨了约60万元而以巧妙的方式违约,并有意篡改没有详细写入合同的履约条件,造成买家违约的假象,试图逼迫买家放弃。起初,卖方的咄咄逼人,使买方几乎接受了合同约定的十万元违约金而解除合同,给买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本律师接受买家郑某委托后,全面分析了案情,积极获取了有利的证据。庭审中抓住对方证据的漏洞和法庭答辩中的纰漏,使得庭审进一步倾向有利于买方。在完善的证据链证明和理由充足的辩论意见下,法庭接受了确认卖家违约的观点。在买家处于优势的情况下,律师帮助买家策划了最有利于买方的方案。最终考虑到买家的经济能力受限等原因,案件以卖方赔偿买方56万元而告终。其实,如果不是碍于买方的一些客观情况,买方完全可以获得房屋并得到一定违约金的补偿。
总而言之,买方通过律师的努力获得了应得的赔偿,不至于在房价节节攀升的情况下解除合同造成自己巨大的经济损失。卖方也没有因为违约而获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到了体现。
有人会问,卖方就是签订了一个合同,就赔偿了几十万元,这难道就是公平吗?本质上讲,得到你应当得到的,失去你不应当得到的就是公平。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否则出尔反尔,社会经济秩序将陷入混乱。
有句西方法律谚语说得好:“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自己的权利需要自己去争取,面对违约你有权利对对方说“不”,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是一个公民对自己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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