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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防卫过当
发布日期:2016-03-08    文章来源:纠错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防卫过当。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重点注意罪名。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一般定过失犯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

  为什么要定过失呢?因为通常只有防卫的故意,没有伤害或杀人的故意。

  (06年)56.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BCD)

  A.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致乙脑部跌在一块石头上而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而亡

  D.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之子乙十分不满,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乙多处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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