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紧急避险。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发布日期:2016-03-08 文章来源:纠错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被害人承诺。司法考试基础知识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定要引起重视。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被害人承诺:损害被害人利益的行为如果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通常排除犯罪性。
(一)适用范围:被害人承诺通常排除犯罪性,但有些犯罪被害人承诺不排除犯罪性,如故意杀人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承诺是否排除犯罪性理论上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被害人承诺一律排除犯罪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分两种情况:轻伤被害人承诺排除犯性,重伤被害人承诺不排除犯罪性,因为重伤很容易造成死亡。司法考试坚持前一观点,即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被害人承诺都排除犯罪性,因而建议大家按照这一观点掌握。
(12年)16.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D)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二)成立要件: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必须有处分权限。
换言之,承诺者只能承诺处分自己的权益,不能承诺处分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
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承诺者必须是成年的、精神正常的人。
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
戏言的承诺、因受强迫、欺骗作出的承诺无效。如假冒妇女的丈夫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
也就是说,必须被害人进行了承诺。虽然被害人没有承诺,但如果被害人知道后显然会承诺的,视为被害人进行了承诺,此为推定的承诺。如为协助被害人救火闯入被害人住宅。
5.承诺的时间必须在结果发生之前。
事后承诺不影响行为构成犯罪,否则国家追诉权会受到被害人左右。
6.承诺为必须为行为人所了解。
否则可能构成犯罪,但属未遂。
例如,甲以为被害人熟睡,于是实施奸淫行为,实际上被害妇女并未熟睡,但由于暗恋甲已久而没有声张,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7.经承诺实施的行为不得超越承诺的范围。
(11年)8.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个条件:(D)
①被害人对被侵害的_____具有处分权限
②被害人对所承诺的_____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③承诺出于被害人的_____意志
④被害人必须有_____的承诺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法益——事项——现实——真实 B.事项——法益——现实——真实
C.事项——法益——真实——现实 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
(08年)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