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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讲义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发布日期:2016-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类型。

  A.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效果。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C.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又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抛弃价值较大的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继承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婚姻行为也无效――虽然婚姻行为是双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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