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所需证件及过户流程
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私房转移登记,办事程序为:
(一)二手房过户需提交的资料
①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二手房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二手房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二手房过户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