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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工伤待遇标准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5-12-15    作者:宋长贵律师
【基本案情】


陈某系甲公司从事车床工,2014年5月,陈某在甲公司从事生产时不慎受伤,经认定为工伤,构成八级伤残。陈某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当地该行业社会平均工资为2645元,某公司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时的按最低缴费工资1900元缴纳。因工伤待遇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支付工伤待遇。
【法官分析】?
应以陈某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工伤保险基金以陈某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支付11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艾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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