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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刑法知识点:强迫卖血罪
发布日期:2015-07-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本罪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出卖血液者不是自愿的;而非法组织卖血罪,只是通过策划、动员、拉拢、联络等方式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行为人不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出卖血液者是自愿的。根据刑法第333条的规定,犯强迫卖血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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