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国家机关赔偿受害人损失所需的费用。由于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因而需要相当的费用,世界上很多国家以立法形式规定国家赔偿的经费来源。一般来说,赔偿经费均由国家拨款支出,但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又有所不同。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办法南国务院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7条对国家赔偿经费来源也作了明确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政府在每年度的国家预算中列支赔偿费用专项。鉴于我国财政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分列的体制,因此,凡属中央财政划拨经费的部门由中央财政作预算。地方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赔偿费则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具体的列支方法,由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