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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缘何起 彩礼纷争是祸首
发布日期:2015-04-29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初,原告郑某(女)与被告肖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接触、了解,两人于2014年2月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登记结婚。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郑家认为按罗源当地习俗男方应负责十几万元的彩礼,肖家长辈则称双方在举办订婚仪式时已支付数万元的礼金,不同意再行支付。本是连理喜事,却因两家的彩礼之争,僵持不下。2014年12月,郑某一纸诉状将肖某告上法庭,诉求离婚。

  罗源法院鉴于两家矛盾已无法调和,办案法官经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郑某自愿返还肖某彩礼15300元。         

  法官后语: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思想理念发生诸多转变,辐射到“婚姻大事”上:越来越畸形的攀比心理,让原本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因彩礼的多少、婚宴豪华程度等等而变了味。结合本案来说,本该两小无猜的一对新人,仅因世俗纷争就分道,甚是可惜!希望所有适婚男女,都能以此案为鉴,倡导文明、节俭婚礼,毕竟,经营家庭不在于彩礼多寡,而应当倚靠一份同进退、共度日的夫妻情谊!作者:罗源法院 欧俊根 尤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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