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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什么是预告登记?可以避免一房二卖吗?可以连续申请吗?费用多少?
发布日期:2015-04-02    作者:张静律师
一、什么是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二、登记提交资料:
1.存量房预告登记申请书
2.买方和卖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委托书(卖方不能亲自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认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收费标准:
房产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
 
四、特别提示:
1.存量房预告登记有效期:90天;
2.存量房预告登记不审查房产权利限制情况和房产权利瑕疵,登记后仍可依法依规办理其房产权利限制、登记更正、登记注销和登记异议等;
3.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经济适用房、卖方或买方为非自然人、房产劈分转让等暂不办理存量房预告登记。
 
五、预告登记期满后可以连续申请吗?
答: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根据预告登记的立法基础,预告登记并不登记物权的归属,只是登记债权的优先请求权,而这种优先请求权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直存续下去,登记机构对此进行多次登记既不会影响到物权的归属问题,也不会对其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所以,登记机构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的予以准许。因为现实中,在进行本登记的条件成就之后,当事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或者不愿意立即办理本登记,这时预告登记就可能因三个月期满而失效。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要继续预告登记的效果,那么双方当事人此时可以再进行预告登记,以保证最后本登记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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