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暖气维修工被判盗窃罪
一暖气维修工趁入户维修暖气管道之机,窃取业主家中现金2800元,当日即被警方抓获。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工人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河南省中年男子耿某原系本市某小区暖气维修工人。2014年12月21日16时30分,耿某趁入户维修暖气管道之机,窃取小区居民徐某放在门厅鞋柜上的紫色布面挎包内现金2800元。后耿某将赃款藏匿于其在小区宿舍床铺上的褥子里。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20时30分将耿某抓获归案,当场扣押赃款2800元并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