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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律师成功帮劳动者索取12万元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5-03-19    作者:曾邵华律师
     2013年年初,曾律师全权代理张*、刘**诉湖南三一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三一集团下属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一案。张*与刘*在三一集团工作近十年,2012年,由于业务单位人员的陷害,二人连同另外两名同事被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并各被罚款5000至17000元,后两人不服,委托曾律师代理二人与三一公司的劳动纠纷案。曾律师在查阅相关证据后认为三一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二人向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湖南省劳动仲裁委不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仅要求公司退还罚款部分。申请人不服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结果还是败诉。在律师的坚持下,张*和刘**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考虑到三一集团在湖南省各系统的影响力,曾律师排除万难和主审法官多次沟通案情,由于赔偿数额较大,法院主持双方调解,经过律师的努力争取,两人共获得赔偿金12万余元,两当事人对曾律师的工作赞赏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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