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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时对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怎样分割???
发布日期:2015-03-17    作者:董作义律师
对于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应该怎么分割这一问题,大家都不是十分清楚。下面就由我们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纪永成为大家解释一下。
我国婚姻法解释有下列规定,《婚姻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房子由于其巨大的经济价值,男女结婚时考虑有无房产?结婚后房子在谁的名下?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已成为了男女双方及家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婚姻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将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即符合社会常理,也能够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别的疑问的话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你电话:15242019816,相信会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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