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真情帮教助缓刑少年传递正能量
泰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真情帮教助缓刑少年传递正能量
原标题:少审法官真情帮教助缓刑少年返乡过年 来源:泰山区法院网
日前,区法院少审法官判后延伸工作,真情帮教一外地缓刑人员郭某,助其在春节前顺利返回东北老家。郭某打来报平安电话,并向法官再次表示感谢。
郭某系黑龙江省大庆市人,1996年出生,自幼父母离异,家庭破裂,16岁时就外出打工。2014年11月初来到泰安,在大连万达泰安工地当电焊工,当月5日在工地上因琐事与人发生口角,年轻气盛的郭某用碎酒瓶将他人扎成轻伤。案件提起公诉后,我院适用简易程序从快进行了审理,依法对郭某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庭审中和宣判后,法官对郭某进行了耐心教育,要求其注意学习法律,与别人发生纠纷后要冷静对待正确处理,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采用暴力手段解决,别再因年轻冲动而失足犯罪。在展开教育的同时,还与其深入进行了沟通交流,询问其有何困难,在了解到郭某在泰安举目无亲、无人照管、亦无处可去的情况后,少审法官积极联系救助站向其提供了回家的车票和食物,并个人拿出100元钱给郭某以备不时之需。
“法官叔叔,您就是我的亲人”。郭某被少审法官的真情感动的痛哭流涕,表示一定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主审法官介绍说,法律绝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为重要的是要强化违法者内心对法律的认同感。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官也不是冷漠无情的。在按照法律规定和尊重法律权威的基础上,法官在执行法律时可以更加有人情味,可以更加人性化,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