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中妨害作证罪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妨害作证罪问题。
妨害作证罪
(一)时间:在作证之前,区别于打击报复证人罪(在作证之后)。
(二)对象是证人,也即针对的是言词证据,不包括实物证据,这是本罪区别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处。
(三)两种方式:阻止作证和指使作伪证。
(四)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区别:主体和领域不同。
什么是打击报复证人罪?并请举例。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降职、降薪;对证人的提职、晋升及职称评定予以压制:开除证人的党籍、公职或者予以解雇;非法关押证人、组织批斗证人;对证人或其近亲属进行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