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发布日期:2015-0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掌握】
对于一般性诉讼权利(当然有效的权利)和特殊性诉讼权利(承认有效)的代表权限的区别。
注意:承认有效的权限: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
注意:承认有效的权限: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
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是否是一般性诉讼权利,即诉讼代表人上诉和反诉视为对被代表人当然有效?
1.不是的,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不是一般性诉讼权利。
2.不是的,您的理解不正确。诉讼代表人不能代为提起上诉和反诉。
那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是属于特殊性诉讼权利,要征得被代表人的同意或者承认,才对被代表人有效吗?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这里只有做了特别约定才有效。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的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提起反诉和上诉,属于特别授权的范畴,需要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