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发布日期:2015-0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掌握】

  对于一般性诉讼权利(当然有效的权利)和特殊性诉讼权利(承认有效)的代表权限的区别。

  注意:承认有效的权限: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

  注意:承认有效的权限: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

  不包括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是否是一般性诉讼权利,即诉讼代表人上诉和反诉视为对被代表人当然有效?

  1.不是的,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不是一般性诉讼权利。

  2.不是的,您的理解不正确。诉讼代表人不能代为提起上诉和反诉。

  那提起上诉和反诉的权限,是属于特殊性诉讼权利,要征得被代表人的同意或者承认,才对被代表人有效吗?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这里只有做了特别约定才有效。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的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提起反诉和上诉,属于特别授权的范畴,需要特别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