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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议书之后是否合法有效
发布日期:2015-02-22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交通事故协议书之后是否合法有效
        提问:在不是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我与造事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上面按规定赔偿了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和营养费等总计3000元。我是脑外伤,一来担心以后发病无力承担,二来听说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交通费,但是协议已有我的签名和手印,不知还有没有办法与单位协调,如果有,请问有什么办法?
    回答:1、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现你双方是否实际履行,如未实际履行,你是可以就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2、你所签订调解协议是否约定后续治疗的问题,如未约定,在后续损失发生后,你是可以另行主张的,如已约定双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互不追究等条款,后续费用如果大大超出协议约定费用,你也是可以基于协议显失公平继续主张权益的;3、精神损失费在未构成伤残的情况下,无特殊原因一般是不支持的;4、交通费,为住院、出院、转院发生的交通费,你自己算一下由多少吧,估计你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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