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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商法基础考点:船舶留置权
发布日期:2014-12-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船舶留置权。商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有着与其他法律部门与学科不同的特点,同时又与相邻法律部门特别是民法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对这种特点的理解对于学好本学科以及取得理想的司法考试成绩都非常重要。
  海商法上的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
  船舶留置权也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与一般留置权不同的是,海商法所指的船舶留置权只限于造船人和修船人的留置权。其他人因为其他原因占有船舶不能行使船舶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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