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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广东)
发布日期:2008-07-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二、行政许可内容:核发广东省境内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核发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五、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申请材料目录:

  初审(下述资料各一份):

  资料编号1、《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资料编号2、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分镜头脚本);

  资料编号3、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资料编号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编号5、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资料编号6、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实样及复印件;

  资料编号7、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资料编号8、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资料编号9、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封面页及广告发布内容页要加盖申请人的签章,各提交本条规定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终审(核发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一)广播广告:

  资料编号1、按审查通过内容制作录音带1盒;

  资料编号2、审查通过的电子版广告申请文件1份(同时将电子版的广告申请文件提交到省局保健食品广告专用邮箱bjspgg@gdda.gov.cn);

  资料编号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一式5份,将审查通过的广告全部内容打印,粘贴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广告发布内容栏,《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封面页及广告发布内容页要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二)电视广告:

  资料编号1、《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一式5份,将审查通过的广告全部内容打印,粘贴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广告发布内容栏,《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封面页及广告发布内容页要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资料编号2、审查通过的电子版广告申请文件1份(同时将电子版的广告申请文件提交到省局保健食品广告专用邮箱bjspgg@gdda.gov.cn);

  资料编号3、提供按初审通过内容制作的专业录像带(Beta带)1盒;

  备注:终审通过的广告录像带,由保健品安全监管处统一录入广告文号等,并统一复制、密封。

  (三)其它媒介:

  资料编号1、审查通过的电子版广告申请文件1份(同时将电子版的广告申请文件提交到省局保健食品广告专用邮箱bjspgg@gdda.gov.cn);

  资料编号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一式5份,将审查通过的广告全部内容打印,粘贴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广告发布内容栏,《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封面页及广告发布内容页要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保健食品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2、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必须包含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的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份及含量、适宜人群和食用量等宣传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及说明书为准,不得任意改变。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八、申请表格:

  保健食品广告申报系统(企业端)。rar

  申请办理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主或广告申请单位,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必须通过保健食品广告申报系统(企业端)填报并打印,电子版的广告申请文件格式必须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系统提供的标准化导出格式一致。广告主或者广告申请单位可以直接下载附件“保健食品广告申报系统(企业端)”或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da.gov.cn/)下载区下载保健食品广告?申报企业端操作手册下载:p4329_gg-bjsp.doc

  九、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业务受理处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一、行政许可程序:

 

  十二、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件

  办结,并告知申请人。

  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十三、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一年

  十四、行政许可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十五、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六、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

  投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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