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保险公司科长带领下属吞258万保费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一业务科长伙同公司业务员,在5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客户保费达258.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奚伟明和陈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和3万元。
    奚伟明现年49岁,她在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公司上海分公司黄浦支公司业务员、业务三科副科长、科长期间,伙同该公司业务员陈颖,利用负责办理保险客户的业务承保、退保的具体操作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退保申请书、划款委托书的手法,虚构支付劳务费、退保费的事实,将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期公司等三家投保单位的部分保费予以侵吞。自2001年底至2006年5月,两人共侵吞保费人民币达258.5万余元。奚伟明和陈颖分别从中分得人民币166万元和92万元。他们将侵吞的公司资金分别用于各自的生活开销和购买私车等。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