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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抢劫 哥哥敲诈同案人亦入狱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弟弟因抢劫被判刑,哥哥借机敲诈与弟弟共同作案而在逃的同案人,最终不仅没有敲诈到钱财,反而锒铛入狱。近日,被告人肖启华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肖启华的弟弟肖启光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8月29日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9月1日晚6时许,肖启华在建阳市城区亿鸿网吧看到曾与其弟肖启光一起抢劫而在逃的陈某在上网,即将此事告诉当时与其一起的洪某和吕某。随后,三人将陈某带至建阳市城区水南辉煌旅社。陈某的亲戚陈某书、李某、陈某荣等人得知后陆续赶到该旅社。肖启华向陈某的亲戚索要人民币3万元,称否则将报警抓捕陈某。后因双方商谈几小时未果,陈某的伯父陈某书遂向建阳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肖启华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启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报警抓捕被害人相要挟,向被害人的亲属索要人民币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属敲诈勒索犯罪未遂,并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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