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把家当作坊,临时雇工加工假币。而被雇者为多挣钱,夫妻、女儿、姐夫齐上阵。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依法分别对六名被告人作出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处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三个家庭的成员为非法谋财而毁于一旦。
被告人梁玉侠,女,30岁,与32岁的被告人王海军系夫妻,太和县城关镇人;被告人宋书彬,男,43岁,与42岁的被告人张美英系夫妻,案发时尚不满18岁的宋燕萍系他们的女儿;48岁的被告人昝西才是宋书彬的姐夫。六名被告人均为太和县李兴镇农民。
2006年2月,被告人梁玉侠为购买假币,通过河南省的陈某认识了广东省的李某。随后,梁便与陈某两次前去广东找李某联系商谈购买假币事宜。2006年2月期间和3月27日,被告人梁玉侠两次从李某处购得假币270万元。2006年4月1日,被告人王海军则按照妻子梁玉侠的安排,将两次购买假币款5.1万元汇至李某指定帐户。在梁玉侠第二次从广东携假币170万到达太和县境内时,王海军还驾车将梁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