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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婚后忠诚协议书”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4-11-09    作者:110网律师
一、案情
张某与李某(女)系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大龄青年。李某沉迷情感电视剧,看到电视剧中男方签订忠诚协议的剧情,便强烈要求男方也签订此类协议,张某以为李某事开玩笑而已,于是也没有多想就与李某签订了《婚后忠诚协议书》,约定如果张某违背忠诚协议条款,则应向李某赔偿人民币10万元。
结婚一年后,李某发现张某与一女子有染,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根据协议的约定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张某同意离婚,但拒绝支付10万元。
二、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但驳回李某要求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律师办案心得
此类《忠诚协议书》是道德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将该协议中约定的“损失费”理解成《婚姻法》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话,那么要求赔偿一方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应存在婚姻法规定应承担精神赔偿的几中情形,如果没有的话,则不可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律师提醒各位已婚人士,不要盲目相信婚前婚后签订的什么忠诚协议,而要全心全意维护自己的婚姻,不要存在签订某协议就可以包平安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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