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案例
发布日期:2014-10-31 作者:
110网律师
案情:怀孕6个多月的陈某在我市某医院住院时,护士不慎将用于早期终止妊娠的米非司酮让其服用,陈某只得引产,并告到法院。经鉴定,医院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点评: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存在过错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依据被告存在的过错,判定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护了患者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应承担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成功案例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应承担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应承担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例
»
治疗交通事故伤害中发生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6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6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将死亡赔偿金纳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范围符合公平原则
»
将死亡赔偿金纳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范围符合法律解释方法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成功案例)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成功案例)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