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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炒股盈利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4-09-07    作者:110网律师
 
婚前炒股盈利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问,我丈夫婚前炒股开设一账户,结婚登记时账户市值20万元,婚后他一直关注股市行情,经常买进卖出,诉讼离婚时账面市值为360000元;
律师解答:婚前炒股本金20万元,肯定属于个人财产。诉讼离婚时账面余额为360000元,其投资收益部分160000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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