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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套房,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他的妻子对这套房子有份么?你好,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卖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合同法》对于子女买房、父母出资该如何认定的相关情况也有间接说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3、若购房时,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出了全额的购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购房时,父母给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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