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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培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
发布日期:2014-08-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周末培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   答:对员工进行业务或技能培训是一个企业对员工职业培训的需要,也是员工个人技能提高的需要,由于其在形势上的表现是培训员工个人,提高员工个人的技能,因此往往在实践当中很多人都忽略了其实质的内容,也忽略了其工作的性质,很少有员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那么,对员工进行培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需要区别来看。
    若培训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参加的,则应当视为正常出勤。 若培训是在周末安排的,要看培训是自愿性质的,还是强制性质的。若培训是自愿的,既能提高员工本身的个人技能,又不需要员工承担培训费用,则该培训可以等同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这样的培训就不属于工作性质的培训,因此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若培训是必须参加,尽管该培训的确可以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但公司提高员工个人技能的目的就不是福利性质了,而是通过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那么该培训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就属于公休日上班,就应当支付加班费。
                                      ——转载自《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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