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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4年3月15日报道:春熙路有人“狂奔” 成都警方及时辟谣 陈军律师:恶意
发布日期:2014-07-23    作者:陈军律师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熊浩然)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成都市春熙路一带不少市民在不明原因下狂奔,有网友随后发微博称春熙路发生暴力伤人事件。经查实后,成都警方及时发布消息进行辟谣。
  “狂奔事件”发生时,华西都市报记者恰好正在现场。部分奔跑市民声称听见“有人砍人”后便开始逃跑,但无人亲眼目睹。在获知“暴力伤人”纯粹是谣言后,本报记者通过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辟谣。下午4点58分,成都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成都”正式发布辟谣信息,“刚才有人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经核实,春熙路及周边地区没有发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任何人员伤亡。目前,警方已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西南交通大学宁维卫教授说,希望市民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有一个辨识过程,从这个事情上来说,最简单的就是回头看看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每个奔跑的人都加速了谣言的扩散和放大。
      律师陈军说,如果有人恶意发布和传播谣言,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或将面临刑事追责。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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